法庭:毆青年致昏迷 三男俱囚四年

【本報訊】十九歲青年疑因「爭女」問題與他人結怨,三年前在旺角洗衣街遭七名男子圍毆及狂踩,令他頭部受重創,昏迷逾四個月才恢復知覺。事後被捕的三名涉案施襲少年,遭控以一項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昨日判刑指三名被告在事主遇襲跌倒、失去防衞能力下仍繼續施襲,將三人重判入獄四年。

三名被告依次是周毅瑱、鍾澤邦及周兆謙(現年均十七歲),被控於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在洗衣街襲擊當時十九歲男事主陳兆才。醫生報告之前指事主有記憶及認知衰退,惟控方昨於庭上透露事主現已康復,未有長期性傷害。

法官判刑指,三名被告雖然沒有預謀犯案,但他們在公眾地方夥同黨對事主拳打腳踢。法官又指,事主案發時傷勢嚴重,明顯為事主和其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和壓力。

案件編號:DCCC 37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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