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女兒為助愛郎解財困卻連累母親一度被捕,最終她自己惹上官非。她為籌錢幫助男友家的公司,覷準母親放在家中的大批「大牛」現鈔,為了暗中行事,她遂在其工作的辦公室內,用打印機粗疏印製了七十六張劣質五百元,「鈔票」更僅得單面印刷,再偷龍轉鳳將面值三萬八千元的假鈔混在大疊真鈔中,取走部分真鈔以作「江湖救急」。不知就裏的母親期間將錢存入銀行時,被指持有假鈔而莫名其妙地被捕,最終由女兒道出真相,始將真兇拘捕。
涉案卅歲被告符珊娜,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偽製紙幣罪。裁判官在庭上看過涉案偽鈔後,亦直言:「質素咁差冇可能用。」又稱:「好似做戲咁,喺兩張真鈔中間夾啲假嘅!」現准被告保釋至下月十日始作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現時無業的被告,事發時任職售貨員,控罪指她於去年四月在其工作的佐敦辦公室內偽造七十六張五百元紙幣,涉款面值三萬八千元。辯方求情指,被告男友因家族公司需籌錢支付員工的工傷賠償,男友遂向被告借三萬八千元應急,並承諾三個月內還錢,被告因不想母親擔心她受騙,所以印製偽鈔,以換走母親放在床頭櫃的真鈔,打算在男友還款後,再換回真鈔,其母一直不知情。
但剛巧期間母親要幫助親友,而將混有偽鈔的該疊鈔票拿往銀行作匯款,因而發生偽鈔鬧劇。辯方指被告一直深受母親疼愛,她若開口借錢的話,母親必定借出。但被告因不想母親擔憂,一時愚蠢才犯案。她已還錢給母親,並獲原諒,其母昨亦有到庭支持她。辯方指被告只是用黑白打印機,在淺啡色紙單面印上五百元鈔票圖案,根本無打算使用該些偽鈔。
案情指,被告母親於去年六月到銀行匯款十萬元時,職員發現鈔票中混入了七十六張五百元偽鈔,於是報警拘捕被告母親,她警誡下否認知情,並估計是遭女兒(即被告)用假鈔換走真鈔。警方稍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承認因急需金錢,遂在公司內印製假鈔後,換走母親放在家中的真鈔。
案件編號:KCCC 116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