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記車排廢標準 七月起收緊

【本報訊】新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將於七月一日起分階段收緊,因應《2017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修訂)規例》及相關修訂獲通過,部分新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在首階段將由歐盟五期收緊至歐盟六期,而新登記柴油私家車廢氣排放標準則於十月一日起由加利福尼亞廢氣排放標準LEV Ⅱ收緊至LEV Ⅲ。

將收緊至歐盟六期

除柴油私家車、設計重量不超過九公噸的巴士、設計重量超過三點五公噸的小型巴士、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其餘所有新登記車輛七月起的廢氣排放標準將收緊至歐盟六期。

環保署指,與歐盟五期型號相比,歐盟六期重型柴油車輛會減少排放約八成的氮氧化物及五成的可吸入懸浮粒子,輕型柴油車輛則減少排放約五成半的氮氧化物。

至於收緊新登記柴油私家車的廢氣排放標準,環保署解釋,車輛排放氮氧化物所引致的二氧化氮是本港路邊空氣污染主要問題,新登記柴油私家車採用加利福尼亞廢氣排放標準LEV Ⅲ將更能有效地管制柴油私家車的廢氣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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