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涉及五萬元或以下的錢債糾紛,可循小額錢債審裁處作出申索,司法機構政務處向立法會提交最新文件,建議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限額,由五萬元調高至七萬五千元,而區域法院的一般民事申索限額,由目前一百萬元提高至三百萬元。司法機構表示,計劃於今年內完成立法程序,以便於明年初實施。
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過去部分個案要放棄部分申索額以符合目前的要求,若然審裁處的申索限額調高至七萬五千元,這算是踏出第一步,但長遠而言,他希望爭取審裁處的申索限額提高至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