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違《商品例》 董事被捕

【本報訊】外傭工作履歷「名不副實」呃僱主,海關拘外傭中介董事及推銷員。一間外傭中介公司向僱主推銷女傭時,聲稱是已完成兩年工作合約的「完約」外傭,惟其後被揭發「貨不對辦」,該女傭並未完成之前的兩年合約。海關根據舉報,昨日在旺角一間外傭中介公司辦公室,拘捕女董事及女銷售員,她們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外傭僱主關注組織指出,被解僱的「斷約」外傭多遭僱主排拒,近年不少中介公司將「斷約」外傭扮「完約」推銷,成為業界歪風,過往不少僱主向勞工處及消委會投訴及求助,今次海關執法打擊業界惡行,令僱主非常鼓舞。

女銷售員亦就逮 同准保釋

涉事外傭中介公司有四間分店,分別位於旺角、荃灣、銅鑼灣及元朗。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僱主舉報,指透過中介公司聘請外籍女傭,據該公司提供的女傭工作履歷,聲稱她之前已完成一份為期兩年的工作合約,惟事後僱主發現不符,於是向海關舉報。海關經調查後,昨晨採取行動,掩至旺角彌敦道的中介公司,拘捕一名女董事及一名女銷售員(四十及四十八歲),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外傭中介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兩人現已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一般外傭有「完約」及「斷約」之分,前者為成功完成上一份兩年期合約,可以在取得新簽證後即時開工,後者則因不同原因主動中止合約或被解僱,須返回原居地等候新簽證,一般要花約一個月。徐表示,有外傭因工作表現差、盜竊、欠債等問題,被解僱而「斷約」,例如曾有僱主聘請女傭照顧嬰兒,惟女傭獲聘後才聲稱有長期病患,未能長時間照顧嬰兒,又或經常因小事報稱工傷要求休息等,最終僱主被迫將其解僱,連同逾萬元中介費、四千多元通知金及機票要損失最少兩萬元,更要重新聘人,費時失事。

徐又稱,因「斷約」外傭問題多多,令現時大部分僱主聘用時好小心,一些不法中介公司便訛稱她們為「完約」外傭,以增加獲聘機會,從而賺取中介費,而「完約」外傭薪金一般較「斷約」高兩至三成,故部分外傭願意鋌而走險,與中介公司合謀「講大話」。

僱主無法核實外傭工作紀錄

由於在現有制度下,僱主無法核實外傭的工作紀錄,故只能聽取中介公司一面之辭,結果聘用後始知「中伏」,甚至有外傭會刻意「博炒」騙取通知金,再以「完約」身份見工,令僱主損失慘重。徐提醒,僱主在聘請外傭時,應親身或透過視像通話面試,以了解其工作經驗真偽。僱主亦可要求查閱外傭的護照出入境紀錄,倘曾在短時間內多次出入境則要加倍小心,但長遠而言,認為政府應設立機制讓僱主查閱外僱工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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