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差逾廿年的高級男警員,八年前當值巡經牛頭角上邨時跌倒,導致脊骨受傷。事後他稱因長期背痛以致行動不便,並患上適應障礙症及有小便不暢,最終被迫提早退休。他其後入稟向房委會與屋邨管理公司索償逾七百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黃暐郗(五十歲、圖),被告是香港房屋委員會和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意外在○九年八月廿四日上午發生,當時牛頭角上邨正值入伙期,有人在行人路邊放置木板方便工人使用手推車運送建材。原告指木板不穩固及承托力不足,他當時踏上後跌倒受傷,引致背痛,現時步行要用拐杖。
惟被告一方盤問原告時,引述其醫療紀錄,指原告在事發前兩年已有背痛及適應障礙症等情況,要求獲發醫生紙免他做前線粗重工作和豁免佩槍。
有關紀錄更指他在事發前十多年曾毆打警隊上司,事發前一個月又罵同袍而遭口頭警告;事發前半個月,他更在聯合醫院精神科留醫一周治療情緒問題,復工當日即逢今次意外。
案件編號:HCPI 63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