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涉報大廿年 內地婦續收押

【本報訊】六旬內地婦日前來港旅遊,入境時被入境處職員發現她雙程證上的年齡,疑較她實際年齡報大廿年,並揭發她另一次於二○一三年入境時,亦涉嫌使用「報大廿年」的雙程證。

四年前亦涉同手法入境

被捕內地婦事後被控兩項向入境事務助理員作出虛假陳述罪,以及兩項使用虛假旅遊證件罪,昨解往沙田法院提堂。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二日再訊,期間繼續收押看管。

六十三歲被告徐玉姣,被控於二○一三年二月五日以及本年四月二日,分別向入境事務助理員訛稱自己是一九三三年七月六日出生,並使用出生年份有誤的虛假雙程證。根據控罪書,被告報稱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五三年七月六日。

據內地傳媒報道指,被告趁清明節假期,偕女兒來港旅遊,惟被告過關時被發現實際年齡與雙程證顯示的年齡相差懸殊。被告女兒曾向內地傳媒指,被告的戶籍是山西運城,於一九五三年出生。

案件編號:STCC 132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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