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西貢無牌海膽船攞膽刺身奉客

無牌即開海膽刺身通街賣,隨時病從口入!繼風靡一時的海膽手卷小店被揭發無牌經營後,以食海鮮聞名的西貢區,竟然有標榜出售即開即食野生海膽的「無牌海膽船」,大做生意。本報記者直擊海膽船工人生剝海膽過程,衞生欠奉,有人更徒手取肉,將膽殼棄滿一地,期間只在室溫以清水浸泡海膽肉,未有冷藏儲存。同區有海鮮酒家亦銷售即開海膽刺身,惟該店未領有售賣限制食物的許可證。有醫生直言,進食處理不當的海產,會引致弧菌中毒,嚴重會致命。立法會議員促當局主動巡查,確保食物安全。

「全部都係西貢野生海膽,廿五蚊一隻!」日前在西貢一艘停泊在岸邊的漁船上,四至五名工人正密密開海膽,其中一人負責推銷,聲稱全部海膽由西貢野生捕獲,惟船隻上並無標示店名,只以簡體字印上「西貢野生 新鮮海膽」八個字。

甲板剝殼 膠盆盛海膽肉

記者發現甲板上堆滿了原隻海膽,當時五名男工人坐在甲板上,即席示範生剝海膽,只見他們每人身前放了一個盛了水的膠盆,有人戴了膠手套,拿起海膽剝殼取肉,將泥黃色的海膽肉放進水中浸泡,部分盆的水面浮起黑色尖刺,疑為剝海膽時不慎掉下。

整個「剝膽」過程無遮無掩,適逢當日下雨,雨水更濺入甲板當中,令人擔心衞生情況;亦有工人未有穿戴手套,徒手拿起尖刺海膽剝殼取肉,地上一片凌亂,而靠近船尾位置,亦擺放了數個載滿水的大膠盆,內裏全是已處理的海膽肉,未見任何冷藏裝置。

該海膽船所出售的海膽主要分為兩種價格,單賣每隻二十五元,會連殼出售,工人會立即剝掉海膽硬殼,用清水簡單沖洗後,以膠袋盛載遞給客人享用。另一種就以外賣膠兜盛載海膽肉,每兜售一百九十元,該批海膽肉由工人從原先的膠盆中取出,吸引不少途人及遊客光顧。

倘弧菌中毒 嚴重可致命

另一檔位於同區海傍街的海鮮酒家,同樣有即開新鮮海膽肉出售,每隻五十元,亦可用二百多元買一碗,記者購買兩隻後,工人即時剝殼,同樣未有戴上手套,剝開硬殼後,用清水沖洗海膽肉出售。

其實,海膽刺身處理要求極嚴謹,以鹽水沖洗海膽肉,處理前需要徹底消毒清潔雙手,刺身亦必須冷藏在攝氏四度或以下,處理不當隨時導致食物中毒,曾有市民因進食海膽刺身而引致副溶血性弧菌中毒。

腸胃及肝臟科專科醫生張鼎堅指,進食不潔的海產食物有機會引致弧菌中毒,市民會出現肚瀉、嘔吐甚至腸胃炎的情況,若情況進一步惡化,會引致發燒及脫水情況,不及時接受治療,有機會致命,尤其長者及小童特別注意,應該選擇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店。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國勳稱,西貢具有地區特色,惟售賣刺身食物必須符合衞生安全,當局要主動巡查加強規管,必要時向業界提出指引,要求領取適當牌照方能合法經營。

無牌售賣 最高監禁半年

食環署發言人指,任何人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刺身等),須獲得署方批准,任何人無牌售賣,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天罰款最高九百元。發言人指,根據紀錄,上址海傍街的處所持有署方發出的普通食肆牌照,惟未有批准售賣受限制食物。

接獲查詢後,署方派員到場調查,期間沒有發現有關食肆違規售賣刺身,但人員已警告持牌人如要售賣刺身,必須向署方申請加簽許可,否則會遭檢控。而署方在西貢碼頭附近未有發現有船隻售賣刺身。署方在一四至一六年,就食物業處所未獲准許而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共提出七十一宗檢控。記者表明身份向涉事食肆職員查詢,對方承認未領取售賣限制食物的許可證,惟已作出申請。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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