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運動員屢創佳績,除拳擊界神奇小子曹星如二十一連勝外,多名運動員亦默默耕耘,望可闖出另一片天。本報挑選三項運動,藉此反映在法例及資源限制下,運動員的訓練悲歌。當中包括在「世界跳繩錦標賽」中奪得二十七金的香港跳繩隊,至今未獲政府資助,運動員要與其他團體爭用運動場館訓練;正在上位的桌球運動卻受法例所限,十六歲以下運動員晚上八時便要離開桌球室,無法繼續訓練;屬精英體育項目的跆拳道,有運動員欲出外比賽吸收經驗,即使自費參賽,亦要經相關體育協會審批,更險些無法成事。
本地運動界缺乏資助的困境,跳繩運動就是其中一個例子。香港跳繩代表隊去年前往瑞典參加「世界跳繩錦標賽」,囊括七十九面獎牌,總會自二○○七年起,就開始向港協暨奧委會申請加入成為奧委會會員,但是多年爭取至今仍未成事。
中國香港跳繩總會主席莊琬琳表示,跳繩資源受局限,窒礙發展,例如因他們並非奧委會會員,不能提早十二個月預約康文署的體育設施,只能以普通非牟利組織的身份租場,難以確保有場地訓練。莊舉例,今年七月要預備亞洲賽的訓練,他們早在一月排隊,且要用「打游擊」方法租場,「一時港島,一時新界」,令到運動員難以適從。她希望跳繩總會能盡早成為奧委會會員,獲得更多資源,便可將運動推廣至全港。
桌球館受《遊樂場所規例》規管,未滿十六歲人士不得在晚上八時至翌日早上十時期間,進入桌球館,香港桌球名宿吳任水表示,因桌球會比賽大多在晚上八時後開始,變相令年輕球手沒機會參與,窒礙桌球運動發展,「啲學生下晝四、五點先放學,食飯做埋功課都已經夜晚八點,入唔到嚟練習。」雖然球會可為個別「未夠秤」人士向政府申請豁免,但吳稱,除非該青少年成績標青,否則球會不會申請,因作豁免申請後,到場查牌次數會較多,影響其他球友。
他直言,其女兒、現時女子桌球世界賽冠軍吳安儀,年少時也是靠參與球會比賽累積經驗,「安儀細個都係喺夜晚嗰陣,偷雞去其他球會比賽,打得多先攞到世界冠軍。」他指條例不合時宜,希望早日解禁,讓有潛質的新星可專心接受訓練。
至於跆拳道方面,去年十月底,歐洲塞爾維亞舉行的二○二○奧運資格計分賽,香港跆拳道協會沒有安排港隊參賽,城市大學跆拳道隊的成員自發出戰,但卻要根據賽會規定透過跆協報名,隊員以院校名義自掏腰包應付旅費,教練亦四出尋找贊助,他們訂了機票酒店後,卻遭賽會取消資格。
隊伍總教練黃如榮指,因該比賽是用地區分別選手,難用個人或院校名義出賽。隊伍另一教練陳逸昇表示經跆協協助後,他們始能出外比賽,而校方亦資助六成開支。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政府應大力推動運動發展,如修改法例容許十六歲以下人士在晚上時間於桌球館繼續訓練,以及增建更多體育場地,讓有一定成績的運動團體優先使用。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雷雄德認為,奧委會可資助這班大學生部分機票及住宿,代表政府支持有關活動。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積極推廣普及運動,並鼓勵市民及團體持續參與康樂活動,以加強本地的體育發展。至於桌球一事,為避免在桌球館內青少年可能受到不良分子影響,及考慮到地區人士意見,現階段不適宜修訂法例,而過去三年,曾接獲二十三宗十六歲以下青少年晚上八時後進入桌球館訓練的申請,全部都獲批准。
文:專案組
圖:朱偉坤、吳啟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