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圍標 學會倡利申擴至業主

政府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打擊圍標,要求業主立案法團議決大維修時,須有一成業主親自出席。房屋經理學會憂慮,實際經驗要有一成業主親自出席並不容易,加上五百個單位以上的大型屋苑,四百萬元或以上工程便定義為大維修,很多工程都要開大會議決,隨時流會收場,拖延維修工程。至於申報利益方面,學會指業主也有可能參與圍標,應申報與投標公司的關係。

房屋經理學會會長陳志球接受訪問時稱,當局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打擊圍標,要求多些業主出席大維修議決,愈多人參與愈好,但現實經驗是要有一成業主親自出席並不容易;而大型屋苑維修工程費用動輒逾四百萬元,例如保養升降機、大堂冷氣機、消防系統等,擔心成日要開會,人數不夠要流會。

要一成業主出席及借場地不易

學會上屆會長葉志明則稱,大屋苑要有一成業主出席,場地也是問題,「次次打架收場,好多學校都不肯借地方。」他建議當局多教育市民,為自己權益要出席業主大會。陳志球又說,民政事務總署聯絡主任雖然出席業主大會,但沒有給予意見,當局應加強培訓。

當局又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管理委員會委員申報與投標者之間關係,葉志明認為應增加透明度,「無咁多懷疑、疑惑管理公司經理同判頭有咩關係。」陳志球認同,申報要求應擴展至業主,因為業主也可能有份投標。葉志明舉例稱:「業主有可能落標,然後拍門攞授權票投落自己公司,業主都有可能圍標,所以申報愈嚴謹愈好。」

因未能提交帳目,管理公司要負刑事責任;陳志球對此有保留,認為不合理,指帳目由會計師獨立審計,會計師無準時交帳目報告,無理由責任轉嫁管理公司。

記者甘銘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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