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三位司長地位重要

林鄭月娥當選候任特首,雖然沒有蜜月期,因為民望不足,有待努力追落後,但肯定有一個過渡期,長達三個月,直到七月一日正式成為新特首。過渡期必須充分運用,爭分奪秒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籌組班子是首務,最吃重的當然是三位司長及行政會議召集人或傳統稱之為首席。三司之中,政務司司長至為關鍵,必須由德高望重、熟悉政府運作及政策過程的人出任,就算不是「好打得」,也要「幾打得」。政務司司長常有機會在特首離港期間署任特首,其地位之重要毋庸置疑。

財政司司長由理財及金融專才出掌較佳,過去有銀行大班梁錦松,表現不俗;臨危受命,應對經濟衰退之挑戰,後因買車事件而黯然離職,相信後來者可吸取教訓。據悉,林太已有若干人選可資考慮。立法會秘書處發表年度財政預算案的研究簡報,指出過去二十年中錄得有盈餘的共有十五年,但財政司司長「估錯數」的差額竟然高達八千零六十億元之巨,期望下任司長可有較準確的預測。

律政司司長作為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在強調法治為核心價值的香港,其能力備受考驗。近年社會躁動,民意兩極化,政府檢控工作被評為有政治考慮,候任人選要在司法界之中具有高民望,得到界內的支持,才能應對日趨複雜多變的司法環境。

當然,三位司長與林太的治港理念要相近,彼此間能夠合作無間,才能發揮領軍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