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草姬」甩虛假商品說明罪

【本報訊】由藝人郭晉安胞姐郭致因創辦的保健產品公司「草姬國際有限公司」,在報章刊登廣告時登出一張老翁照片,疑訛稱該老翁是健康產品「草姬腦還童膠囊」的使用者,但原來該相片是從網站購入的,被海關票控一項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草姬」受審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明言,若海關以試食意見屬虛假為檢控基礎,判決結果或不一樣。

被告草姬國際有限公司被控在前年十月十日在報章登廣告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即指稱上述產品已獲廣告照片內的老翁認可,而該老翁在認可前亦曾服用該產品。

官指廣告相未達關鍵程度

裁判官裁決時指,雖然被告承認涉案照片是從外國網站購入,但相中老翁並非名人,讀者不會因老翁的照片而購買該產品,故認為有關虛假說明未達關鍵程度,故裁定被告無罪。惟裁判官補充,涉案廣告只有一名試食者,該試食者正正是該公司市場部經理王衞健的祖父,而王更是負責撰寫試食報告的人,故裁判官直言「高度懷疑意見的真實性」,質疑海關為何不以此作為檢控的基礎。

案件編號:KCS 3683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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