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委員會檢討完街市整體承租制度後,認為應該繼續推行,但實施一系列改善措施加強保障檔戶,例如更換承租商時,規定新承租商須讓現有檔戶有優先租用,以及限制由承租商直接經營的規模,承租商不能自行租用街市檔位總室內樓面面積兩成。
現時,房委會廿二個街市,其中六個屬於整體承租街市。去年底,晴朗街市和洪福街市,分別因承租商欠租或提早退租,而要重新招標,先前退租的洪福街市承租商再獲新租約惹爭議。
房委會認為,整體承租管理模式行之有效,應繼續在新建街市採用,但因應近期社會關注租賃安排,房委會檢討現行做法後,提出改善建議。房委會指出,現時並無規定禁止承租商在提早退租後又重新承租,洪福街市的個案令人關注應否容許提早退租的租戶再參與投標。針對這問題,日後租戶一旦提早退租,便不會再獲邀參與投標。至於承租商直接經營檔位方面,一直被批評為壟斷,但房委會認為,他們有時亦可能需要直接經營檔位,以減少空置率,確保街市能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