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年半前佔旺、佔中,令港九多條主要交通樞紐被堵塞,百業蕭條,原本清場無期,但受影響的士小巴團體及大廈業主分別入稟申請禁制令,令清場現曙光。而當年十一月下旬展開的清理打通亞皆老街及彌敦道行動,有佔領者涉嫌藐視法庭佔路不走,執達主任要求警方介入,事後三十七人被控藐視法庭,除昨日被判監的鄭錦滿,還包括跪地就擒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岑敖暉。
二○一四年九月廿九日佔中踏入第二日,除原有灣仔、金鐘及中環的「佔領區」,旺角亦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他們在亞皆老街和彌敦道交界十字路口聚集,彌敦道東西行六條行車線一度全癱。佔領發生廿多日後,先後有的士團體、小巴團體和金鐘大廈業主在十月二十日向高院申請,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者佔據旺角和金鐘,約三星期的處理程序後,高院在十一月十四日為三項臨時禁制令蓋印,命令正式生效。
佔旺清場第一波在十一月廿五日展開,由警方壓陣下,「潮聯」小巴代表和執達主任執行針對亞皆老街禁制令的行動,拉鋸八小時方清理路障打通亞皆老街,期間至少拘捕廿三人。翌日,執達主任執行針對彌敦道的禁制令再遇阻撓,警方應要求介入協助清場,並拘捕岑敖暉、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人。
事件後來引起兩宗刑事藐視法庭案,分別有十七人及二十人被控,但最初曾因律政司「漏招」無交排期通知書而險胎死腹中,高院原訟庭其後接納律政司的補救措施而批准「復活」,黃之鋒及岑敖暉等三十人因不滿原訟庭有關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但遭駁回,除早前認罪的鄭錦滿及歐煜鈞昨判刑,第一波涉另外十五人的案件已排期明年五月開審,第二波包括岑、黃在內等二十人的案件,則今年七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