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已來遲 配套更是大問題

香港自詡國際大都會,其實在很多方面都已落伍於大勢。五年前港府提出垃圾徵費計劃,拖至行將下台的昨日才公布具體方案,本已是姍姍來遲,更由於收費條例草案需要提交立法會審議,並需要十二至十八個月的準備期,能否如願在後年下半年落實顯然還是一個大問號。見微知著,與其說本屆政府施政承諾「基本落實」,不如說「基本落空」,將爛攤子推給下屆政府。

先不說發達國家數十年前已開始推行垃圾徵費政策,即使在亞洲四小龍中,香港也是叨陪末席。南韓一九九五年實施垃圾徵費政策,新加坡是一九九六年,台灣則是二○○○年,香港在這方面一拖再拖,這何嘗不是回歸後蹉跎歲月、一事無成的見證。港人到台灣等地旅遊,最明顯的感受就是當地街道乾淨整潔,但很少見到垃圾桶甚至沒有垃圾桶,反觀香港遍街垃圾桶,衞生黑點問題卻是幾十年如一日;再如南韓人均每日垃圾生產量不到半公斤,香港超過一公斤,同香港的樓價、租金一樣位居世界前列,這是恥辱,難為環境局官員強調本港垃圾徵費水平同台灣及南韓差不多,簡直自暴其醜。

事實上,減廢是系統工程,包括源頭減廢、垃圾分類、處理、循環再用等,港府雖然在減廢方面採取「拿來主義」,可惜偷師並沒有偷全套。可以見到,當發達社會的垃圾分類愈來愈細緻,本港的垃圾分類仍然停留在「三色」階段,數十年時間原地踏步。最大的問題是,不管如何減廢,家居生活總會生產垃圾,先進地區主要採用焚化方法,例如新加坡九成以上無法回收的垃圾送入焚化爐,轉變為有用能源,而本港生活垃圾依然是最古老的堆填了事,搞到現有三個堆填區不堪負荷,被迫加碼,當區居民固然怨聲載道,連深圳居民都越境抗議。不錯,港府有意引入焚化爐,多次派人考察外地經驗,奈何選址阻力重重,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今後垃圾徵費有助減少垃圾生產,充其量只能延續堆填區飽和的時間而已,不斷擴大堆填區便成為沒有選擇的選擇,而這只會再次引起居民抗議,令問題循環往復。

一言以蔽之,減廢最重要的是配套,是環保教育及公民意識的培養,在這些方面人家做得到,香港卻做不到,根源在於港府施政無能。有人說欲從源頭減廢,先減垃圾官僚,可謂一針見血。

眼下的問題是,港府通過市民到指定商店購買不同容量、有防偽標誌的垃圾膠袋來落實垃圾徵費,但不排除有人為逃避徵費而深夜拋棄垃圾,或者購買假冒垃圾袋,如何執法是一個挑戰。再說,垃圾徵費平均每戶每月成本約四十元,看似不多,惟小數怕長計,港府能否在照顧困難家庭的需要以及徵費須具阻嚇性方面取得平衡,仍是未知數。所以說,有關官僚不必為推出政策而沾沾自喜,如何落實才是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