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共運輸設施增列禁煙區

【本報訊】衞生署修訂公共禁煙區的範圍,新增八個公共運輸設施劃作禁止吸煙區,而原有的公共運輸設施禁煙區中,有十個的位置會作修訂,另有九個因交通改動將會刪除。食物及衞生局與衞生署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將於本周五刊憲,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政府自○九年起分階段將符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公共運輸設施,包括公共交通交匯處、巴士總站,定為禁煙區。食衞局與衞生署實地視察,及諮詢運輸署後,決定修訂指定禁煙範圍。根據立會文件,修訂後將有八個公共運輸交匯處新列為禁煙區,包括觀塘裕民坊臨時巴士總站、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巴士總站、沙田第一城巴士總站、沙田水泉澳公共運輸交匯處等。

交通改動 刪九原有區域

另外,由於位置、環境有所改變,有十個原先的禁煙區將會修訂位置,如觀塘順利邨巴士總站。此外,有九個禁煙區因交通改動,不再符合條例定義,需要刪除,包括灣仔碼頭公共交匯處、北角碼頭巴士總站等。

現時全港有二百四十三個公共運輸設施被指明為禁煙區,當中包括五十個有上蓋建築物的公共運輸設施、五十九個室內公共運輸設施及一百三十四個露天公共運輸設施。控煙辦公室一直有定期進行實地視察,按實際情況更新禁煙區範圍。政府計劃有關修訂將於今年七月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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