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倘生意外 船家租客均負刑責

租船在航道範圍碇泊、捕魚及妨礙大船通過,無論是駕駛者或租用人士,隨時要負上刑責。若不幸發生傷亡意外,也難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按照法例規定,在香港主要航道範圍是禁止捕魚,「發生傷亡意外,船家及租用者都要負上刑責,原因係佢哋同時身處船上,無分邊個係船家,邊個係租用者。」

遇傷亡 保險未必賠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也指,船主為商業用途的船隻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會列明船隻相關用途,違法而發生傷亡意外,隨時未能獲得保險賠償,「擅闖禁區釣魚出事,就更加係冇可能會成功索償,因為明知犯法嘅行為都去做,唔會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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