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手續繁複 申牌期達三個月

露天座位發牌制度是由食環署統籌,按地區標準收費,其中香港島由每年每平方米一元至十元,九龍每年每平方米二元五角至十元,新界更是每年每平方米三角。但由於手續繁複,不少食肆寧願違規擺放座位,也不花時間申請。

據了解,食環署收到食肆申請露天座位後,先作初步審查,然後再轉介至消防處、地政總署及屋宇署等部門,以確保申請符合土地的合法使用權、樓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衞生等。一般來說,由開始申請至完成的標準時間近五十個工作天,如公眾諮詢時遇到市民反對,可能需要額外四周處理,申請前後達三個月。

僅一部門反對申請即告吹

「申請露天茶座牌照,過程要過五關斬六將!」有食肆發牌公司職員陳先生表示,申請露天茶座牌照的手續繁複,需要同時獲得地政總署、屋宇署、消防處及規劃署等多個部門批准,才可在露天地方設置茶座,並指只要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申請便會告吹。

食環署發言人指,去年申請露天座位的個案有九十八宗,當中十八宗獲批准,而五十八宗由申請人撤銷或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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