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交解劫案:被告認妖言惑眾

【本報訊】自稱「再生人」的已婚的士司機於前年涉嫌性侵犯情婦一對女兒,包括強吻十二歲幼女,以及要十七歲長女與他進行「黃道十二宮」的性交法事,涉案五十歲被告李國明被控強姦等共十六罪,他昨於高院自辯時透露,他被捕後進行錄影會面時,警長曾對他稱:「你又唔係有錢,又唔靚仔,你咁嘅衰樣,你唔係古靈精怪,條o靚妹點會同你一齊?」更稱:「我拉得你就要做死你,唔使旨意走。」

控方盤問被告時,則直指他向女事主X、Y及她們母親,妖言惑眾裝神弄鬼,藉此蠱惑人心及想支配事主一家;被告承認有「妖言惑眾」,但否認是想藉此操控事主等人。

案件編號:HCCC 29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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