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度報假案 救護員候懲

【本報訊】隸屬消防處的一名失婚男救護員,去年初與女友分手後聲稱遭對方冷待,之後在兩日內三度於凌晨時分向警方報假案,訛稱前女友家中分別有人企圖自殺和醉酒持刀,最終被揭發屬虛報。被捕救護員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三項浪費警力罪,准保釋至五月十一日待索取感化、心理及精神報告始作判刑,另須賠償警方二千四百五十二元。

稱與前女友分手不開心

卅九歲被告陳傑華,被控在去年八月廿四日及廿六日凌晨一時至五時許,共三度報警,訛稱前女友位於土瓜灣的住所有人企圖自殺、有傻人持刀及醉酒人持刀等,惟每次警員接報上門後均發現屬虛報。警方經調查後,稍後於被告工作的救護站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表示因與前女友分手後感到不開心,故報假案滋擾她。

案件編號:KCCC 4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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