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列暫定古蹟 獲一年保護期

【本報訊】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的屯門青山紅樓捲入清拆風波,前日(八日)再遭突襲兩扇鐵窗被拆,引起公眾關注。古物諮詢委員會昨日通過建議,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賦予紅樓十二個月保護期。發展局發言人指,政府現已啟動刊憲程序,盡快宣布紅樓為暫定古蹟,令它獲得即時的法定保護。

紅樓上月起屢傳清拆消息,古諮會上月底開會決定暫緩把屯門紅樓列為暫定古蹟,理由是業主代表向政府聲稱暫時無計劃拆卸紅樓,惟業主打破承諾,前日突然進行清拆工程,紅樓兩扇鐵窗遭拆除。古諮會昨午召開會議,主席林筱魯於會議一開始時指,鑑於紅樓兩扇鐵窗被拆除,特別新增議程討論紅樓,會議最後通過將紅樓列作「暫定古蹟」。

政府可與業主商保育

發展局表示,政府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展開法定程序,宣布紅樓為暫定古蹟,有效期為十二個月,給予時間讓政府與業主商討可行的保育方案,以及讓古物事務監督全面考慮是否將「暫定古蹟」宣布為永久性的「法定古蹟」。本報記者昨午到紅樓視察,兩名屋宇署職員全日留守監察,確保紅樓不受工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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