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假難民黑工俱囚15月

【本報訊】再有兩名持「行街紙」的「假難民」因做黑工被判入獄十五個月。兩名做黑工罪成入獄的免遣返聲請人,分別為一名尼泊爾籍男子及一名越南籍女子,二人均是涉嫌在食肆內擔任洗碗的非法工作而被拘控,後者同時被控行使及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二人在法庭承認控罪,繼而被判監。兩名分別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其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調查人員今年一月十五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在荃灣一間食肆拘捕一名廿七歲尼泊爾籍男子,被捕時正從事洗碗工作。人員另於上月十七日進行的「曙光行動」,在中環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卅六歲越南籍女子,當時同樣正從事洗碗工作。調查分別發現,二人是持有不允許工作、俗稱「行街紙」擔保書的免遣返聲請人士。

女被告管有假身份證

被捕兩名黑工前日在沙田法院被控,在庭上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十五個月。被控女子另因行使及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分別被判監禁十五個月及十二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而上訴法庭頒定的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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