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首候選人獲G4保護

【本報訊】獲確認成為特首候選人的林鄭月娥、曾俊華及胡國興,昨日開始可獲警方要員保護組(G4)貼身保護。警方發言人表示,會為所有特首候選人提供保安服務,確保選舉活動和平有秩序,但基於保安理由,不便透露詳情。

確保公開活動和平有序

昨日在選舉事務處所見,曾俊華於提交候補選委提名表時已有便衣警員陪伴左右。據悉,曾的競選辦已接受警方提供的保安服務。消息指,警方是考慮到候選人向選民進行公開活動及拉票活動時,會面對潛在風險,故會提供保安服務,但非廿四小時保護。若特首候選人拒絕接受保護,警方亦會作出評估,於有關候選人出席公開活動時加強在周邊巡邏,確保候選人的生命安全。

警方要員保護組於一九七四年成立,隸屬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由一名高級警司擔任主管,轄下有多個組別,負責為訪港的國際政要、特首及前特首提供保護。另外,該組亦會為特首候選人提供保安服務,正如上屆特首選舉候選人何俊仁亦同樣獲警方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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