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訂辱警罪 泛民憂社會更撕裂

【本報訊】七名警員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判囚兩年,引起警隊內部不滿,兩個警察協會早前舉行集會要求設立辱警罪。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出席論壇節目時指警員被當作出氣袋,促立法重拾警隊形象。泛民議員則認為現時警民關係緊張,立法只會令社會更撕裂。

梁美芬在論壇表示,自佔領行動後不少人仇視警隊;又指警員執法時,市民刻意挑釁及辱罵,直言警員被「篤住個鼻由頭鬧到落腳」,認為有必要設立辱警罪。她強調辱警罪不必以坐監作刑罰,或由罰款開始,先讓社會凝聚尊重警隊的共識。

林卓廷則指現時社會撕裂,並不適宜立此法例,否則只會增加矛盾;又指若增設辱警罪,難以界定「侮辱」一詞,反問其他公職人員是否應各設一條侮辱罪,甚至以同一標準設立「辱民罪」。林強調,警民矛盾源於現屆政府施政不得民心,街上遊行的示威者因而將不滿發洩在警方身上,使警隊成為「磨心」;但他相信警務人員接受過專業訓練,理應保持克制及有足夠能力處理市民行為。

倡同時設立辱民罪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則批評,七警事件至今警方仍未道歉;他指外國若有同類濫權事件,市長或警隊高層早已公開道歉,反問「道歉對警隊真係咁困難?」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昨日在電視節目上表示,「侮辱」一詞難以界定,又質疑以同一標準,訂立辱警罪應同時設辱民罪,否則市民會「好㷫」。

另外,以色列《國土報》以不明智去形容香港警察在大型集會中,自比被納粹德軍迫害的猶太人,做法會形成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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