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人蛇「領隊」受審

【本報訊】巴基斯坦籍人蛇涉嫌充當機動舢舨船長兼「領隊」,運載另外廿四名南亞人蛇「自駕遊」直闖大嶼山水域,被水警拘捕。疑為船長的巴籍漢事後被控一項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罪,是該控罪於去年五月新修訂後的首宗被控案件。巴漢昨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開審。控方陳詞指被告被捕下曾聲稱欲在港做非法勞工。

案情指其當時控制引擎

報稱商人的廿七歲被告SULEMAN MUHAMMAD,否認於去年五月廿五日,在港協助廿四名南亞裔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境內的旅程;他另否認同日在港身為案中舢舨舵手,無合理辯解下危害該舢舨所載的其他人安全,即船上沒配備滅火及救生裝置,也沒安裝供晚間操作用的航行燈。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早上十時許,水警發現兩艘可疑船隻停於香港境外,其中一艘舢舨駛向香港機場並進入香港境內,水警輪上前截查,在機場以西約一海里海面截停舢舨,將船上廿五名巴籍人士拘捕,包括當時控制引擎的被告。被告承認無航行經驗,亦無相關牌照。至於該舢舨經檢驗後,發現沒有防火、救生等裝置,不適合航行。

當日在水警輪上的水警警長何啟泰供稱,當日在機場對開海面發現有舢舨駛來香港,而海面只有一艘舢舨,故上前截查。其後發現舢舨上有廿五名南亞人,調查他們的護照後得知他們是巴基斯坦籍,並發現他們沒有香港出入境紀錄。

案件編號:DCCC 71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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