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命運最快今定奪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及行為失當,隱瞞接受租賃深圳東海花園豪宅三百萬元豪裝,並用職權提議向負責裝修工程的建築設計師授勳作回饋一案,法官陳慶偉昨繼續指引陪審團,覆述各證人的證供。法官表示尚欠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證供未總結,相信需時不多於半小時。陪審團在法官完成指引後便會退庭商議,意味案件最快今日會有裁決。

陳官昨總結何周禮的證供,說到何周禮曾供稱,東海對曾太鮑笑薇的裝修要求並非全部接受,例如曾太要求拆掉本來的泳池機房,便遭拒絕。

陳官就提醒陪審團,要以香港人普遍居於多層大廈的經驗作分析,基於安全關係,建築物內涉及結構安全的部分,是不能拆除的。

另外,陳官再就曾蔭權於一二年二月廿六日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的訪問內容作出指引,重申曾在節目中承認若干事情,例如他有洽租東海花園一事,可以說是對他自己不利,但同時他亦有作出若干解釋。

疑隱瞞接受租賃豪宅豪裝

陳官強調,陪審團須全盤考慮整個訪問內容,去分析真相所在;曾所承認的應是事實,因為是他主動說出來的,但對他的種種解釋,給予的比重則應較小,因為那些解釋並非在宣誓下作出,亦未經控方盤問測試真偽。陳官並一再提醒陪審團,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所呈交的證據,必須足以證實各項控罪中的元素,方能將被告定罪。

七十二歲的曾蔭權面對三項控罪,分別為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項控罪指他涉嫌在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任特首期間,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豪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使他在執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有關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就廣播牌照及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等三項申請時受到影響。

涉用職權提議授勳作回饋

至於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第一項指曾涉嫌在考慮和決定上述涉及雄濤廣播的決策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第二項則指曾涉嫌在一○年十二月至一一年七月期間,建議政府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及嘉獎時,無申報何周禮當時獲聘為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以及欲利用授勳及嘉獎回饋何周禮。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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