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黑幫案 副警長拒作供

【本報訊】澳門六名治安警察涉嫌受賄包庇黑社會一案續於初級法院審理,法庭昨日傳召三名曾於治安警察局情報廳工作,現為副警長的廖建忠、黃家峰及周鉅華作供。其中,廖建忠聲稱為案中首被告莊振威姐夫,故拒絕作供,法官周豔平指廖有權不對案中涉及莊的部分作供;而黃家峰則供稱,按程序情報廳每個小隊隊長均有帳戶及密碼查閱刑事紀錄和出入境紀錄,但部分隊長會將密碼交予隊員,檢察官多番追問隊長如何知悉隊員跟足程序時,黃多次回應指事隔太久已忘記。

控罪書指二○一四年三月第二被告林國森曾致電第四被告余志偉,要求他將一個太空電話交予當時正被拘留的平家綱(音譯)。助審法官岑勁丹詢問是否屬正常程序,周鉅華稱一般情況下,須有警員在旁監視,拘留人士才可以致電家人。

拘留者任意打電話 官關注

岑勁丹再追問如何避免以暗號溝通及拘留者任意打電話是否失去拘留意義時,周鉅華則沉默不語。

案中六名被告分別是首席警員莊振威、林國森、副警長賴永衡、首席警員余志偉、警員趙汝群及被捕時已退休的警長麥健漢。他們被控協助高利貸集團超過四年,包括協助被禁止入境人士進入澳門,並提供保護及通風報信,合共受賄超過一百八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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