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手套色魔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廿歲男廚自十三歲起便屢犯風化案,在去年四月逢周三放假時便化身「手套色魔」,在石硤尾邨一帶先後向兩名年約十一歲的女童上下其手非禮,他更對其中一名女童露出下體,欲要對方替他口交,警方經追查終把他拘捕。涉案被告謝加寶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法官昨判刑時指,其心理報告顯示他有性沉溺問題,且重犯機會高,故將他判入教導所,並認為他宜於監管期內接受深入的心理治療。

求情稱五歲有不快經驗

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在五歲時曾有「不快經驗」,他不滿自己當時不敢反抗,促致日後靠性行為紓解生活上挫敗;又指他因學習紋身,故會隨身帶着手套。法官判刑時表示,雖對被告的童年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但這絕非犯案的藉口,並認為被告的性觀念扭曲得根深柢固,因此必須判處長時期禁閉式訓練,令他接受性格改造,故判入教導所,最長監管期可達三年,釋放後亦須繼續接受監管。

案情指去年四月廿日,事主Y在石硤尾邨回家途中,遭被告尾隨及從後拍臀,Y告知母親報警。同月廿七日,事主Z沿石硤尾邨小徑回家時,戴手套的被告突然從後擁抱她及摸她胸,又露出下體要Z替他口交,Z拒絕及呼救。被告遂用手掩她口,同時拉下她的內褲摸她私處五分鐘後離去,Z告知母親並報警。

案件編號:DCCC 7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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