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一隻雌性流浪唐狗日前被人誘到偏僻處疑進行人獸交,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涉案燒焊男工,控以他一項獸交罪,他昨由警車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七日再訊,以待控方化驗DNA,期間准被告保釋,但禁止他接觸任何狗隻及返回事發現場。被告離開法院時疑不滿記者拍照,涉嫌揮拳打一名記者致鼻血直流,最終再次被捕。
五十八歲被告鍾連輝,昨應訊時表現平靜但神情呆滯,亦未見有其親友到庭旁聽。控罪指被告在二月一日於大嶼山東涌黃龍坑道黃龍坑水澗,與一隻雌性忌廉色的雜種狗作出違反自然的性交。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化驗DNA,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他在保釋期間不可接觸任何狗隻,包括流浪狗和家犬。控方又指,警方拘捕被告後曾帶他到案發現場,發現上址的流浪狗看見他後表現友善,顯示被告經常在上址出現與流浪狗接觸,鑑於上址有很多流浪狗,故要求法庭下令他在保釋期間不可到現場。
辯方同意被告會遵守有關的保釋條件,又指被告任職燒焊散工,可提供二千五百元保釋金,並承諾可交出旅遊證件和不會出境。裁判官終批准被告保釋。
被告完成保釋手續後,見有數名記者等候他,已「爆粗」罵記者是狗,又揚言會打記者。他離開時看見攝影記者上前拍照,遂即時狂奔,期間他衝向一名攝記,圖搶去對方的相機,但不成功;雙方糾纏期間,他涉嫌揮拳擊中該攝記的臉,令對方登時鼻血直流。
被告疑施襲後跑出馬路急步離去,途中忽然拾起石壆上的大石頭疑有所行動,但之後又將石頭放回石壆,將頭埋進草叢,停留片刻後步行離去,途中他忽然跌倒地上,未幾又起身離去。最終警員接報到場截停被告,並以襲擊罪將他拘捕,至於遇襲攝記則送院接受治療。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等動物保護人士昨亦到庭旁聽,並重申應成立動物警察,否則難以阻嚇同類罪行。
案件編號:WKCC 71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