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虛假行為 婚前協議無效

【本報訊】入境處發現,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除提供「一條龍」假結婚服務和巨額報酬外,亦有委託本港律師處理申請文件手續,甚至為雙方婚後生活提供「法律保障」。總入境事務主任劉永基表示,集團安排結婚的港人和內地人簽署協議書,「保證」雙方婚後無權干涉對方自由。

原保障「離異」後財政獨立

當內地居民領取到香港身份證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無條件離婚,而財產方面更是各自擁有,但有大律師表示,假結婚建基於虛假的行為,故有關協議並無法律效力。

入境處去年在三位集團骨幹成員家中發現大量他人身份證、帳簿和以簡體字所撰的假結婚雙方協議書,而協議書的內容更詳細列明雙方婚後的權利,例如「女方和男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女方的財產永久性仍是女方所有,男方的財產永久性仍是男方所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最後一段更列明「此係雙方甘願,永不反悔,口恐無憑,特立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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