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傷斬人案傷者 印漢囚三年

【本報訊】佐敦港鐵站前年九月發生斬人案,四名印度漢被指與他人斬傷三名同鄉,其中一名傷者之後復遭當中的印度漢夥同巴基斯坦漢恐嚇,着傷者切勿出庭作供並再度將他斬傷。案中一名來港尋求庇護的印度漢,早前在區院承認三項傷人罪,昨求情稱與事主早有積怨。法官判刑時指,案發現場滿布鮮血,且港鐵站內人多擠迫,危害公眾安全,斥被告不應把私怨帶來港,最終將他判囚三年。

辯方昨求情時解釋涉案被告Amandip Singh(卅歲)的犯案原因,指被告妹妹在家鄉與基督徒結婚,礙於當地傳統而遭歧視,被告曾要求妹妹離婚,因此與妹夫的朋友、即本案其中一名事主結怨。被告於案發當天意外與對方相遇並起衝突,被告出手只想自衞,但法官對其解釋有保留,予以重判。至於案中其餘涉及傷人的印度籍被告Satnam Singh、Jaswinder Singh、Vikramjit Singh(廿五至卅三歲)及涉妨礙司法公正的巴籍被告Mohammad Waheed Khan(廿九歲),經審訊後早前已被裁定脫罪。

案發於一五年九月廿一日,三名印度籍男事主在佐敦港鐵站月台候車期間,遭包括被告在內的十名印度男子持刀施襲。三名事主前額、胸膛等位置中刀受傷。

案件編號:DCCC 89 & 52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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