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作案潛內地移交逃犯 多方面考慮

【本報訊】近年有多宗轟動一時案件,不論疑犯是香港人或內地人,選擇潛逃至內地都會難逃法網,但最終疑犯會留在內地審訊,或移交至香港,主要視乎多個因素,包括疑犯具體的犯案情節,或於哪個地方被緝捕歸案等,綜合來說不可以一概而論,既有案件案發地點於香港,多名疑犯於內地落網,因而在內地接受審訊,而個別疑犯於香港被捕,則由香港法院負責審理案件。

疑犯在香港犯案後潛逃離開香港,近年時有發生,主要逃往內地,間中亦有潛逃至台灣,其中去年三月發生轟動一時的大埔找換店劫殺案,找換店男店東被一名男子打劫時,疑拒絕透露現金所在,被匪徒揮刀割喉放血,送院後不治,匪徒事後潛逃內地。

同年七月底,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警方正式移交在內地被捕的找換店劫殺案疑犯,並在粵港兩地執法部門的高層官員見證下,於皇崗口岸舉行疑犯移交儀式。

羅君兒案犯人 分兩地受審

同樣轟動全港的bossini(堡獅龍)始創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被綁架案,涉案九名疑犯,有八人在內地落網並在當地接受審訊,案件去年初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主謀猶敦魁最終被判監十五年;另一疑犯鄭興旺則在港被捕,案件將於本月在香港法院開審。

石棺案疑兇潛台 遞解出境

除了潛逃至內地,去年的荃灣灰窰角街工廈石棺藏屍案,多名疑犯選擇潛逃台灣被捕,雖然香港、台灣未有引渡或移交逃犯協議,但台方最終以多名疑犯的簽證到期為由遞解出境,而多名疑犯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時,香港警方直接將他們帶返警署接受調查,成為港台「另類」移交疑犯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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