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書店東主堅稱遭威嚇付錢

【本報訊】書店男東主的女友在內地售槍惹上官非被捕,東主輾轉認識一名聲稱可「營救」其女友的男商人,惟當他拒絕男商人繼續處理事件後,男商人涉嫌向東主自稱三合會成員,並成功勒索得七萬二千元,男商人事後被控勒索等三罪。東主昨於區院繼續作供,辯方指被告確有處理東主女友被捕事,並查得她被拘留位置的資料,東主因此按協議要支付費用,而非被勒索;東主否認。

四十三歲被告李展達,被控兩項勒索和一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

被告否認自稱三合會成員

控罪指他在一五年七月十四至廿三日期間,聲稱是「新×安」成員及分別勒索男事主X四萬八千元及二萬元人民幣(約二萬四千港元)。辯方盤問X時道出辯方的版本,指X和被告於一五年七月見面後,吩咐被告處理X的女友Y被捕一事,費用是十五萬元人民幣,而被告承諾十天內提交有力證據。被告於七月廿三日到書店交代自己調查所得資料,包括案件被捕人數和其他被捕者的姓名,並自誇「做到嘢,唔係吹水」,又指調查「都要啱番上面的法律」。辯方強調被告期間並無自稱三合會成員,亦無威脅要傷害X和Y。X否認辯方此說法,強調是遭被告威嚇才付錢。

案件編號:DCCC 7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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