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載10萬頭爆竹 司機被捕

【本報訊】農曆新年新界不少鄉村會有人違法燃放爆竹慶祝,昨午警方在元朗截查一輛可疑七人車,揭發車內運載一捆十萬頭的爆竹及三盒小爆竹,懷疑準備於新年時燃放,當場拘捕駕車男子。

擬於新年燃放

天水圍分區特遣隊於昨日在流浮山一帶進行反爆竊巡邏,至下午四時許,在深灣路坑口村對開,發現一輛七人車可疑,將其截停搜查,發現車上有一捆十萬頭的爆竹及三盒小爆竹,約值二千五百元,以涉嫌藏有煙花爆竹將姓鄧(廿五歲)司機拘捕。據悉,鄧是附近的村民,辯稱藏有的爆竹是打算於新年期間燃放,僅作自用。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九五章《危險品條例》,藏有煙花及爆竹,一經定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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