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疑洞悉港鐵自動售票機漏洞後,藉此將售票機變作私人「提款機」,涉嫌任意偷取機內款項。他被指在不足一個月內,先後於全港四十八個港鐵站犯案八百零一次,其中三百廿九次遭閉路電視拍下,共涉偷去八萬五千九百多元;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時,控方修訂控罪內的涉案金額,由四百元增至八萬五千多元。案件押後至三月十日再訊,被告繼續收押。
五十二歲被告梁富華,仍被控一項盜竊罪。原本控罪指他在去年九月十三日,於港鐵中環站的四部自動售票機內偷竊四百元,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控罪昨日修訂後,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三日間,於四十八個港鐵站先後八百零一次在自動售票機,偷款共八萬五千九百零二元。
控方昨指,被告的八百多次懷疑犯案過程中,約三百廿九次遭港鐵閉路電視拍下,而被告在警誡下亦作出招認。辯方只提出押後答辯,以便與控方商討法律問題及索閱控方文件。
案件編號:ESCC 300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