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舖做黑工 兩孟漢判監

【本報訊】南亞假難民衍生的「黑工」問題持續困擾本港。兩名持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即俗稱「行街紙」的孟加拉籍男子,去年年底因從事受薪工作,違反相關《入境條例》,遭入境事務處人員拘捕,兩人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罪成,分別判入獄十五個月。

從事搬運工作

入境處於去年十二月廿一日聯同警方進行「冠軍行動」,執法人員於九龍城一間五金舖內拘捕兩名孟加拉籍男子,年齡為三十四及四十歲,二人被捕時正在從事搬運工作。執法人員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發現涉案的兩名男子持有「行街紙」,其後調查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二人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的罪名,並於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分別被判監禁十五個月。

根據相關《條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入境處發言人又提醒相關的僱主,僱用不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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