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蔭權於二○一二年被傳媒揭發接受富商款待後,即透過電台電視台解畫,承認過往曾兩次乘坐朋友的私人飛機和兩次在朋友的私人遊艇過夜,但強調船上沒有卡拉OK,也無特別表演,唯一娛樂只是看電視新聞。曾蔭權在任特首期間的私人保安主任昨在庭上則披露,有次他護送曾蔭權由澳門乘私人遊艇返港,該艘遊艇就最少有三層高,船身估計約卅至四十米長。證供亦顯示,行政會議於一○年公布向雄濤批出數碼廣播牌照當日的傍晚,保安主任護送曾氏夫婦經皇崗出境往內地。
高級督察張日東昨供稱,曾蔭權於○九至一二年任特首期間,他是特首的私人保安主任,而包括他在內,共有四名特首私人保安主任,四人輪流當值,每次必須最少有一人當更,職責是為特首提供廿四小時貼身保護。張又稱,他需每日撰寫報告,向要員保護組(G4)的主管匯報特首每日行程,報告屬機密文件。
張供稱,翻查工作紀錄,一○年十一月五日(行會向外公布批出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當日)傍晚五至六時,他護送曾氏夫婦經皇崗口岸過關出境,按一般慣例,他會跟隨特首車輛過了深圳河至皇崗,與內地保安人員交接後,他便會返回香港,不會跟隨特首到內地。控方昨問張,於工作期間有否見過黃楚標,張答說「冇乜印象」、「唔記得」。
控方案情指,曾氏夫婦當日出境後就是與李國寶及黃楚標在內地共度周末,不過辯方指出,曾氏夫婦當日其實是去江門出席官方晚宴,至十一月七日才從澳門返港。張對此表示沒有印象。
辯方昨又提到,曾蔭權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承認於一一年四月及一二年二月乘搭朋友的私人遊艇;張昨向辯方表示,他只於一二年二月那次護送曾蔭權坐遊艇由澳門返港,當日他們在坪洲落船,上岸後他先陪曾蔭權行山,然後他才返回曾的住處。張憶述該艘遊艇體積較大,最少有三層高,估計有卅至四十米長,船上最少有二十人。不過控辯雙方律師都沒有追問張,究竟船上有甚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