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何琍琍質疑「三奶」興訟資格

【本報訊】華光航業集團董事長趙世光去年七月過世後,他生前的私人秘書兼秘密情人劉圓圓,於去年底透過她名下的日盈投資有限公司興訟,要求法庭確認兩份令劉受益的趙世光遺囑附錄,並要求趙世光的「正室」何琍琍、「二奶」程秀麗及趙的六名子女呈交誓章,交代趙世光遺囑和相關文件。案件昨於高院提訊,何琍琍及其四名子女拒絕交出該遺囑,並要求剔除這宗遺囑認證的訴訟,聆案官將案押後,轉交由原訟庭的法官決定先處理那一項申請。

原告是的日盈投資有限公司,其董事是趙世光「三奶」劉圓圓;被告一方包括何琍琍及程秀麗等共八人。原告、何琍琍與四名子女,均派出律師到庭,程秀麗與兩名子女則缺席聆訊。

原告指被告無依法交代遺囑

何琍琍一方質疑劉圓圓沒有資格提出遺囑認證的訴訟,指劉只是借今次訴訟索取得遺囑文件,以便進行另一場爭產訴訟,屬濫用程序;法庭因此應該先處理何琍琍一方的剔除訴訟申請。

原告一方則指,在其提出遺囑認證訴訟後,所有被告便要在指定時間內交出趙世光的遺囑和相關文件,這是法例規定;惟部分被告未依規定,沒有在限期內交出相關遺囑文件。原告認為,法庭在聽取剔除申請前,被告一方應先交出遺囑和相關文件。

案件編號:HCAP 2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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