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隊高級督察劉承聰涉嫌在六年前隱瞞自己已離婚,藉此「呃住」,繼續居於紀律部隊宿舍長達八個月,惟警方於二○一五年進行內部調查時,發現他涉嫌詐騙政府的房屋福利。劉承聰因此惹上官非,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下月三日進行預審,期間他准繼續以一千元保釋。
被告劉承聰,現年四十七歲,為警隊高級督察,現時已被停職,而控罪書上他並無報稱職業,但其報住地址則是何文田山道的政府宿舍。他昨日應訊時由當值律師代表。
被告現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控罪指被告於二○一一年二月某日,至二○一一年十月九日,藉欺騙、即沒有披露自己與高嘉儀的婚姻已於同年一月二十七日被解除,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特區政府或其代理人,容許或繼續容許被告佔用位於上水紀律部隊宿舍A座十六樓的已婚督察宿舍,導致自己獲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資料顯料,被告曾隸屬旺角區反黑組兼警隊談判專家小組成員,於二○○八年曾在汀九橋與同袍出任談判專家營救跳橋婦人。
案件編號:WKCC 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