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長政總外靜坐18日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約廿名爭取「超齡」內地子女居港權的港人家長,發起為期十八天的「支持居港權靜坐行動」,會在政府總部外靜坐至本月廿九日,即十八年前終審法院裁定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境外所生子女均享有居港權的日子。不過,港府後來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終院裁決,有港人家長稱,爭取權益已多年,冀終有一個農曆新年可一家在港永久團聚。

遊行人士昨午先向入境處遞交請願信,再遊行至政府總部,遊行期間,他們高喊「家庭團聚、天經地義」等口號。港人家長代表、七十二歲的易先生,一九七二年和妻子在內地誕下兒子,惟兒子不符合來港定居「超齡子女」的年齡規定,即當親生父或母親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時,內地所生子女未滿十四歲。

甘浩望神父盼當局酌情處理

易先生的兒子等待來港定居多年,兒子每逢農曆新年會來港短聚,惟易稱:「過年急急腳食完餐團年飯,傾個偈就走,每年都係咁。」冀一家可在港長久團聚。協助他們的甘浩望神父指大部分個案的港人家長已年逾七十歲,期望當局能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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