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到台灣「播獨」的年輕人成為過街老鼠,到處遭遇示威者抗議,有人落荒而逃,有人更報稱受到襲擊,連衣服也被撕破。對此,二十五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煞有介事發表聯合聲明,對「暴力行徑」予以最嚴厲譴責及表示極大憤慨,要求警方立即調查,盡快將涉案暴徒緝拿歸案。
毫無疑問,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確實不應該也不允許出現任何暴力行為,反對派義正詞嚴地指摘他人使用暴力,這當然沒有錯,但與此同時,他們有沒有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難道佔領行動不是違法行為嗎?旺角暴徒掟磚的時候,他們為何不譴責?有人暴力衝擊大學及立法會的時候,他們又在哪裏?
來說是非者,就是是非人,香港社會之所以愈來愈偏激和暴戾,法治精神之所以蕩然無存,正是因為有人妖言惑眾,在「違法達義」、「不守法絕對不等同不尊重法治」等歪理氾濫成災下,還有甚麼事情不可以發生。反對派站在道德高地,開口民主,閉口法治,但其所作所為恰恰與民主和法治背道而馳。
歸根究柢,香港淪落到如此不可理喻的地步,反對派固然有責任,港府更是難辭其咎。佔領之亂已經結束兩年多,至今竟然沒有一個搞手被檢控,律政司有法不依,姑息養奸,而高官還在顧左右而言他,聲稱有傳媒報道佔領行動的檢控案件時,當有評論員不同意某個結果,便形容為符合或不符合法治,做法令人沮喪云云。這可謂「九唔搭八」,按照高官的邏輯,香港不僅法治蕩然無存,遲早連新聞自由也葬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