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綑綁偷錢兒 母准守行為

【本報訊】三子之母為懲罰偷錢的九歲幼子,以繃帶將他綑綁在梳化上長達兩小時,期間兒子因掙扎而導致臉頸瘀傷,翌日回校時遭老師發現傷勢而驚動警方。主婦到學校接送幼子,被兩名女警拘捕時,再抓傷及踢傷她們。主婦原被控虐兒及襲警三罪,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時雖獲撤控,但被法庭下令她需以二千元簽守行為一年,另付堂費五百元。裁判官教訓她指不能用激烈方法管教子女,並反問:「你依家夠做錯啦,法庭係咪可以綁住你呀?」

被捕時襲傷兩女警

四十五歲被告劉穗紋,報稱家庭主婦與任職廚師的同齡丈夫育有三名分別十九、十五及九歲兒子。案情指,去年十月十一日晚,被告懷疑九歲事主從她銀包內偷錢,她憤而用繃帶將事主綁在梳化上,事主因不停掙扎而弄及臉頸,兩小時後被告丈夫回家見狀,即將事主鬆綁。身上有傷的事主翌日回校,老師及社工等人揭發事件及報警。兩名女警同日到校拘捕被告時,被告情緒激動,分別踢傷及抓傷兩警。

案件編號:ESCC 32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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