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酒店推拿摸女胸 中醫收押

【本報訊】出身中醫世家的已婚註冊男中醫,與相識十年的女病人發展成好友,去年中藉詞約她在旺角的時鐘酒店內作推拿治療時,趁機兩度向她摸胸非禮而被捕。中醫昨於觀塘法院承認非禮罪,求情時指他真心想替女方診治,卻因性衝動「一時抗拒唔到鬼迷心竅」而犯案。惟裁判官質疑「診治」地點為何是酒店房而非診所,故將他收押至本月廿四日,等候其背景報告始判刑,並要辯方屆時就地點的問題作出解釋。

四十四歲被告陳英鵬,被控去年八月廿三日在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酒店非禮女事主X(卅五歲)。辯方透露,被告自小已對中醫感興趣,其父也是註冊中醫,九六年被告於香港理工學院紡織及製衣學系畢業,及後其姊患腦癌,他毅然到浸會大學轉讀中醫,○三年取得中醫資格,○八年開始在父親的中醫診所執業。

辯方指,被告與妻育有兩名八歲及四歲兒子,惟長子患兔唇,被告父母及外父外母亦有健康問題,被告需肩負照顧患病家人的重擔,飽受壓力。雖然友儕間對被告犯案感震驚,但被告獲妻子原諒,亦獲家人及教友的支持。

相識逾10年 時有約會

辯方又指X跟被告於○六年相識,二人均喜愛音樂,有時會約打羽毛球及飲咖啡,又常以短訊傾談。X因肩頸痛問題,過往已找被告做針灸及穴位推拿。被告願透過法庭向X致歉。

案情指出,被告在案發前一天發短訊問X病情,並約X外出找地方診治,案發時二人在旺角會合後到案發的時鐘酒店。X躺在床上讓被告按頭及肩,期間被告雙手伸入X內衣摸其胸約半分鐘,再將手移至腹部,X以為是療程一部分未有出聲;被告之後再摸X的胸約半分鐘。X覺不妥,質問被告,被告道歉,X離開酒店與女友人商討後報警。

案件編號:KTCC 53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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