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撞跌眾志支持者 老翁自簽守行為

【本報訊】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等人,於去年九月就衝擊公民廣場一案出庭應訊,當日有眾志的支持者到場聲援,事後黃及羅在東區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時,正離開法院的一名六旬漢疑不滿去路被擋,與眾志支持者發生口角,其後涉嫌用膊頭撞跌一名七十八歲男支持者,結果被捕。六旬翁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日獲控方撤銷控罪,准以一千元自簽守行為一年,另付堂費五百元。

法院外阻路釀口角

報稱退休人士的六十六歲被告何智仁,原被控於去年九月廿一日,在東區法院大樓外襲擊男事主李果豐。控方案情指,沒有任何政治組織背景的被告,當日下午離開法院時,「撞正」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在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現場並有多名眾志支持者聲援,包括本案事主,被告嫌支持者阻其去路,雙方發生口角,其後被告突以膊頭撞跌事主,有目擊者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施襲,聲稱只是正常身體碰撞,事主送院檢查證實手掌及前臂有瘀傷。

案件編號:ESCC 388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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