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私吞表親綜援 無業漢候懲

【本報訊】無業漢替無行為能力的女表親擔任監護人,並替對方處理每月所收取的社會福利署綜援金,惟他卻趁機將對方四個月約一萬五千多元的綜援金私吞並花掉,被揭發後更逃之夭夭,最終落網。涉案五十九歲被告張培達,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收押至一月廿日等候其背景報告始判刑。

涉款逾1.5萬

被告被控在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間,利用擔任黃姓女事主的監護人身份,取得黃共一萬五千八百七十六元綜援金,但並沒有替黃繳付她日常開支。案情指,事主自九○年起,已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身份領綜援,並住在院舍。本來一直由母親擔任監護人,但其母於○八年起因健康問題,改由事主表親、即被告接任。

被告負責每月收取有關綜援金後,用來替事主支付日常開支及院舍費用。惟社工發現被告於一二年四月開始,未有支付費用,並將萬多元綜援金花掉。被告被揭發後雖答允還款,但警方介入調查時,他已逃去無蹤,多年後,直至本月三日才告落網。警誡下被告坦承詐騙,且僅向社署還款七百元。

案件編號:KCCC 4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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