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超市盜竊 表證成立

【本報訊】反黑組休班女警涉嫌在超市偷竊防蚊貼、喉片等總值二百多元貨品一案昨在觀塘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時否認有偷竊意圖,否則不會在超市門口擾攘多時整理貨品,「如果我係賊,一早走咗啦!」被告又指遭保安截停才發現忘記付款:「當時我都好驚,我係一個警察嚟(o架)!被人話偷嘢!係一個好嚴重嘅指控。」被告作供完畢,案件押後本月十八日結案陳詞。

四十九歲女被告黃偉芬被控盜竊罪名,前日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她昨日自辯供稱,她加入警隊近廿九年,案發時駐守黃大仙警署反黑組。她稱,案發當日她服食傷風藥後一直「頭暈暈」,從貨架選購防蚊貼、喉糖等物品,由於超市手推車的罅隙疏,加上怕被米及油「壓扁」,故把防蚊貼等放入尼龍肩袋。

無在口供提及收到上司短訊

她續稱,當她排隊付款時,突收到上司傳來WhatsApp短訊,指早前拘捕的一名疑犯患有肺癆,令她憂慮自己及年邁母親被傳染,導致分心而忘記把尼龍袋內貨品取出付款。被告指當時其銀包內其實尚有五百多元現金及七百元惠康超市現金券未使用。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從沒在警方口供上提及準備付款時收到上司短訊,被告解釋指,錄取口供時因手機電量用盡,無法確認短訊內容,故沒提及,又稱若事後補錄口供,更會令人懷疑有事隱瞞。她辯稱當天非故意不付款,「如果我有心偷嘢,唔會望都唔望周圍有冇人,就塞啲嘢入去袋啦」。

案件編號:KTCC 477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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