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故宮館遇覆核挑戰 林鄭急諮詢補鑊

港府早前在沒有諮詢公眾及立法會的情況下,突然宣布於西九文化區興建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下稱故宮館),遭各界炮轟,身兼西九管理局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到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解畫前夕,港大法律系學生盧俊宇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認為政府沒有就興建故宮館諮詢公眾是違反相關條例。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西九管理局昨日提交內會的文件,突然「跪低」提出諮詢,將於下周一展開為期六星期的公眾參與活動。

有學者相信,林鄭月娥當初就興建故宮館一事保密得「滴水不漏」是避免中央尷尬,但若今次市民成功司法覆核,則會令中央更為尷尬,屆時特區政府及中央涉事官員或要為事件負責,故林鄭月娥急諮詢補鑊,反映她缺乏政治智慧。

簽備忘前無諮詢 被指違《西九例》

根據《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十九條,要求「管理局須就關於發展或營運藝術文化設施、相關設施及附屬設施的事宜,及任何其他管理局認為合適的事宜,在該局認為適當的時間,藉該局認為適當的方式,諮詢公眾。」日前事先張揚就西九建故宮館提出司法覆核的民間團體「JR團隊」召集人盧俊宇,昨日正式入稟司法覆核,認為西九管理局與故宮博物院簽署《合作備忘錄》(備忘錄)前,並無進行諮詢及討論,是違反上述條例,亦質疑在簽署備忘錄後再諮詢是違反程序公義。

面對司法覆核挑戰之際,林鄭月娥及西九管理局昨日向立法會內會提交文件,局方指知悉相關條例的要求,但鑑於項目的特殊情況和保密要求,董事局與故宮博物院簽署備忘錄前,沒有任何基礎作公眾諮詢,因為備忘錄的正式簽署是啟動項目的先決條件,局方判斷發展項目應受市民歡迎,並有利於香港的文化和旅遊業發展,因此簽署後,董事局將邀請公眾及持份者表達意見。

交立會文件屢死撐事前需保密

文件又多次提到正式簽署備忘錄前需要保密,包括港府前年底開始與故宮博物院探討,因故宮博物院的藏品屬國寶級文物,外借藏品到其他博物館受嚴格的國家規管和限制,與內地有關當局須在嚴格保密下討論;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去年十月亦同意捐出三十五億元,審批捐款的相關會議亦須保密。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林鄭月娥突然「跪低」諮詢,其中一個原因與有市民入稟司法覆核有關,因為她曾指今次項目涉及中央及相關部委,如「走程序」時遇上某一方不同意會產生非常尷尬局面,事實上,如今次市民成功司法覆核,會令中央更為尷尬,屆時責任不僅在特區政府,中央涉事官員或要負上一定責任。

學者斥缺乏政治智慧 愈描愈黑

陳偉強又批評,林鄭月娥當初決定就興建故宮館不作諮詢,缺乏政治智慧,以為可以「過骨」,其後她的「尷尬論」、西九管理局凌晨聲明,加上突然出現有大聯盟支持故宮館等事件,令事件有多少「愈描愈黑」。

案件編號:HCAL 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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