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案內地青年還押

【本報訊】電騙黨虛構綁架呃贖金,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涉嫌負責來港收取「贖金」及匯款的內地青年,控以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二月廿八日轉往觀塘法院再訊。被告無提出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候訊。

報稱任職售貨員的十八歲被告廖錦輝,持雙程證來港,來自廣西,他被控於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在尖沙咀香港科學館附近,騙取事主胡葆葭三萬港元;於一六年十二月廿八日在九龍灣德福花園D座外花叢附近,騙取事主饒開聰十萬港元;另於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捕當天,在觀塘成業街騙取事主李國坤十萬港元。被告另被控於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分別在觀塘成業街敬業里交界及旺角山東街榮華大樓富華賓館,管有兩張虛假VISA信用卡。

控方指,除了上述控罪三宗騙案,懷疑被告另外涉及三宗相類案件,本案押後期間,警方會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檢獲的信用卡真偽及追查有否卡主。控方續指,被告持雙程證來港,缺乏本地聯繫,故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亦沒有為被告提出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 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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