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四歲男理財顧問與廿一歲前女友於本月中在將軍澳街頭,就感情問題爭執,男方涉咬傷女方俏臉,更揚言要向她淋鏹水毁容「等你無人要」,受傷兼受驚的前女友最終報警。被捕理財顧問昨於觀塘法院提訊,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共兩罪,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明年二月八日再訊,期間等候控辯雙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則被下令禁止再到前女友所住的將軍澳一帶。
被告周耀銘,被控於十二月十八日於將軍澳寶琳北路咬傷許姓女事主的臉,並恐嚇將她毀容。控方昨在庭上透露,廿一歲女事主是被告前女友,事發時傾談感情事,被告突然抱住女事主及咬傷她的臉,並說:「我要毀你容,咬花你塊臉,遲啲淋你鏹水,等你無人要」。女事主臉龐有擦傷,當日雖有警察到場但她不肯錄口供,惟事後她愈想愈驚慌,遂於兩日前報警求助。
辯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等候索閱控方文件才向被告作出法律意見。裁判官一度質疑控方為何不控告被告傷人罪,控方回應指事主當時只是擦傷,但會再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警告被告,日後可能會被改控更嚴重控罪,但最終由控方決定。
案件編號:KTCC 55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