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拖足17年 殭屍車霸路邊 運輸署「策」唔掂

運輸署懶懶閒,電單車泊位政策拖足十七年冇影!本港電單車數目不斷上升,近日行車證過期又霸佔路邊免費泊位的「殭屍車」問題,再次引起市民關注,亦有電單車車主指部分地方「一位難求」。本報記者發現,原來早在一九九九年,政府已有意改善情況,例如考慮實施泊位收費、加設保安裝置,從而更有效使用路邊電單車泊位,但時至今天,泊位收費早已不了了之,而保安裝置在「hea試」之後亦沒有下文,問題仍然持續!有立法會議員直指當局責無旁貸,促正視電單車用家需求。

「殭屍車」問題引起網民討論,在大埔、黃大仙、中環及上環等地區,均不難發現車牌或行車證被移除的電單車,佔用路邊泊位,部分電單車車身已封上厚塵,機件殘舊,相信已無法行駛,有電單車的行車證更已過期三年。記者循車輛登記冊成功找到一名姓梁的「殭屍車主」,對方表示居於鰂魚涌一個私人屋苑,在中區上班,因屋苑附近沒有泊位,故把電單車停泊在中環,將會為行車證續期。

彩園路32泊位 塞滿45輛

泊位不足和逼爆的問題,到底有多嚴重?記者早前巡視各區,輕易發現「塞到爆」的路邊泊位。例如港鐵上水站附近的彩園路,三十二個泊位在早上近十一時,竟泊了四十五架電單車,使用率達百分之一百四十;在中環雲咸街的二十二個泊位,於中午時分亦泊了二十七架電單車,使用率約百分之一百二十。

翻查資料,審計署早於一九九九年已留意到路邊電單車泊位的問題,指「並無明文規定這類道路使用者(電單車車主)使用車位時毋須繳費」,建議在使用率高的泊位收費。警方亦建議在路邊泊位加裝欄杆,改善電單車的盜竊情況。運輸署當時表示原則上支持,惟實際情況須視乎試驗安裝欄杆的結果。

裝欄試驗計劃 使用率極低

審計署估算,以每十五分鐘收費一元計,實施泊位收費每年可為庫房帶來三千四百萬元經常收入。除經濟價值外,更有議員在當時的立法會討論指出,在泊位免費的情況下,「我發覺市區有很多爛車長期停泊,對市容沒有正面的幫助」。換言之,拖足十七年,泊位問題未有寸進,市民亦可謂損失了數以億元計的公帑。

事實上,運輸署至少兩度嘗試在路邊電單車泊位試裝欄杆,二○○○年時曾在尖沙咀、中環、港鐵大學站三個地點試裝,○八年又在中環雲咸街及銅鑼灣新寧道測試,均惹來宣傳不足或設計不方便用家的批評,故使用率極低。記者近日再到雲咸街泊位觀察,試驗計劃的告示牌仍在,繼續沿用當年不受歡迎的設計,二十七架電單車僅兩架使用。

駕駛電單車九年的香港電單車會會長阿Man表示,一直未見當局落力解決電單車泊位不足問題,部分車友只好選擇泊後巷。他認為,泊位收費有利有弊,重點還是要增加泊位。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雲維熹則坦言,近年少有討論有關電單車泊位的政策。他續指,交諮會正研究安裝閉路電視監管私家車泊位,同類措施可推展至電單車泊位,而泊位收費的建議亦值得討論。

議員促警加強巡查助清理

積極爭取電單車「區區有得泊」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直言,電單車泊位嚴重不足是客觀事實,運輸署應增加泊位,而針對各區出現的「殭屍車」,他指署方角色過於被動,期望警方加強巡查,協助監察及清理。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曾研究電單車泊位收費事宜並進行有關的前期試驗,但發現運作上及執法上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由於電單車相對較容易被移離泊位,令執法部門難以辨別違泊車輛,而試驗安裝欄杆時,結果顯示使用率甚低,因此安裝欄杆計劃以及電單車泊車位收費並未有推行。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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